top of page
參賽資格

參賽組別

​教師組

​(可跨校)

一、VR 融教學:

.對象:參與教育部「112-113 年 5G 新科技學習示範學校計畫」的中小學學校教師(具正式教師證、代課(理)教師在職證明、兼任講師聘書、實習教師或師培生證明)

.組隊人數:1 至 3 位教師,可跨校,但應為同一學級制


二、XR 新媒體內容教材創作:

.對象: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中小學教師(具正式教師證、代課(理)教師在職證明、兼任講師聘書、實習教師或師培生證明)

.組隊人數:1 至 3 位教師,可跨校,但應為同一學級制

.主獎項投稿可使用任意 XR 工具進行製作,企業獎項則需使用企業指定開發工具 MAKAR XR Platform 進行製作,可於申請 MAKAR 贊助之競賽正式帳號。

​學生組

​(限同校)

一、XR 新媒體內容創作

象: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中小學在校學生(含碩博生),國小組僅限高年級(具正式學生證明)
組隊人數:1 至 5 位學生(限同校組隊)
指導教師:1 至 2 位教師(可跨校

 (1) 具教師證、實習教師或師培生證

 (2) 可領導多組學生參與競賽

.主獎項投稿可使用任意 XR 工具進行製作,企業獎項則需使用企業指定開發工具 MAKAR XR Platform 進行製作,可此處申請 MAKAR 贊助之競賽正式帳號。

報名方式

​報名方式

本活動採網路報名,請先於113 年 3 月 15 日前至競賽官網填寫報名表
完成報名後,請於
提案文件中一併填寫個人資料告知蒐集聲明書暨使用同意書,並於競賽截止日113 年 3 月 15 日前至競賽官網進行初賽資料繳交

競賽時程規劃

競賽說明會:113年1月10日 (三)10:00-12:00
競賽報名期間:113 年 1 月 10 日(三)起至113 年 3 月 15 日(四)23:59止
競賽繳件截止:113 年 3 月 15 日(五)23:59止
競賽決賽公告:113 年 4 月 1 日(一)
競賽決審:113 年 4 月 13 日(六)
競賽頒獎典禮:113 年 4 月 13 日(六)

評分標準

​參賽主題&評分標準

​教師組

-VR 融入教學-

運用新科技進行教學融入、具教學實踐與多載具通用為佳

內容:以教案設計為主,需使用現有 VR 教材引用規劃,

符合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範圍

-評分標準-

40%

教學設計與授課實作歷程

30%

創意表現及互動應用歷程

25%

實踐效益及未來延展性

5%

教學實踐、多載具通用

*企業贊助獎需使用企業指定開發工具 MAKAR XR Platform 製作 XR 創意內容,可於此處申請 MAKAR 贊助之競賽正式帳號。

​學生組

-XR 新媒體內容創作-

對象:全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中小學在校學生(含碩博生)

國小組僅限高年級(具正式學生證明)

(1) 以創作體驗式娛樂性內容為主,主題包含但不限於解謎互動、遊戲設計、社會議題、商業領域、教育領域等

(2) 企業贊助獎需使用企業指定開發工具製作 XR 創意內容

(含 AR/VR/MR)

-評分標準-

30%

故事腳本設計

30%

XR 媒體優勢發揮

20%

創意獨特性

20%

互動體驗及功能完整性

*企業贊助獎需使用企業指定開發工具 MAKAR XR Platform 製作 XR 創意內容,可於此處申請 MAKAR 贊助之競賽正式帳號。

繳件規格

繳件規格

因需要確保評審公平原則,本次繳交文件請注意校徽的可出現位置:

1.不可出現校徽、校名的部分:影片封面、封底、簡報、內容畫面

2.由於比較難避免,因此不限定的部分:人物、教室環境

一、教師組:VR 融入計畫、XR 新媒體內容教材創作

繳件作品須為2023年1月1日以後完成且未獲任何競賽獎項之原創作品。
繳件資料簡報部分,需包含下方提案大綱欄位中的每個環節,其餘內容和格式可自行發揮,亦可參考
文件下載頁面中的簡報範本

二、學生組:XR 新媒體內容創作

繳件作品須為2023年1月1日以後完成且未獲任何競賽獎項之原創作品。
繳件資料簡報部分,需包含下方提案大綱
欄位中的每個環節,其餘內容和格式可自行發揮,亦可參考文件下載頁面中的簡報範本

獎勵辦法

​獎勵辦法

一、獎狀規劃方法

獲獎之教師及學生頒發 教育部獎狀 乙紙。

二、得獎辦法

1. 得獎者應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負擔獎勵之稅金。

2. 教育部及主辦單位得自由免費運用參賽產品之產出成果,包含:圖片、影像、聲音及文字等相關資料,作為展覽、宣傳、攝影及出版等用途。

3. 主辦單位保留本活動競賽規則、評審作業與評審標準等最終修改及認定的權利,本辦法若有未訂事宜,得依相關法令及規定辦理,得隨時修正之,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詳細注意事項將公布於官方網站。

4.為保護著作權法及執行法條規範,競賽參賽者素材來創作內容應確保製作財產權,若為引用之內容請標註出處來源資訊,若有証實授權問題且違反著作權法,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獲獎及參賽資格,並請原獲獎人員繳回相關獎狀與獎品。

5. 主辦單位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之特定目的蒐集、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,依法令規範所需留存個人資料之情況,而蒐集、處理或利用台端之個人資料及相片拍攝,以便後續活動聯繫、課程執行等相關用途使用。

​三、獎項機制

​教師組

電腦版老師獎項.png

​學生組

電腦版學生獎項.png
  • 報名 2024 / 3 / 15截止

  • 繳件 2024 / 3 / 15截止

  • 報名 2024 / 3 / 15截止

  • 繳件 2024 / 3 / 15截止

bottom of page